時間:2019/5/6 10:50:00
一、試驗結果:強度的單位為兆帕,MPa
1、抗拉強度:大力除以原始橫截面積Rm=Fm/A0
Rm值試驗機測控系統直接導出。
2、上屈服強度:上屈服力除以原始橫截面積,
ReH=FeH/A0
ReH值由試驗機測控系統直接導出。
3、下屈服強度:下屈服力除以原始橫截面積,
ReL=FeL/A0
ReL值由試驗機測控系統直接導出。
4、規定塑性延伸強度:Rp0.2=Fp0.2/A0 試樣的塑性延伸達到引伸計標距0.2%時的力值除以原始橫截面積。Rp0.2值由試驗機測控系統直接導出。數顯試驗機無法完成此試驗功能。
當金屬材料(如球鐵、灰鐵、高碳鋼、合金鋼)在拉伸試驗過程中,不呈現明顯屈服現象時,使用引伸計,測試材料的規定塑性延伸強度,在試驗報告中可作為屈服強度。
當金屬材料(如Q235、45號等低碳鋼與中碳鋼)在拉伸試驗過程中,呈現明顯屈服現象時,要測試上、下屈服強度,不允許再測規定塑性延伸強度。
5、斷后伸長率:A=(Lu-L0)/L0x100%斷后標距的殘余延伸與原始標距比值的百分率。A值由手工測量,輸入計算機保存或打印實驗報告。
6、大力總延伸率Agt:大力時原始標距(L0=Le)的總延伸(彈性延伸加塑性延伸)與引伸計標距Le之比的百分率。抗震鋼筋必須測Agt。由試驗機測控系統直接導出。
二、引伸計的使用:引伸計的標距必須大于等于試樣平行長度的90%。
當試樣的機械加工的標準試樣,引伸計標距可選50mm
當試樣為鋼筋、鋼絞線等非機械加工試樣時,上、下夾頭間的距離即為平等長度,引伸計標距可選200mm或500mm。
三、試驗速率:方法A與方法B,推薦選用方法A
1、方法A:應變速率(包括橫梁位移速率)控制方式
2、速率范圍224.即彈性段與屈服段均選用第二范圍,0.00025/S;強化段與縮頸及斷裂段均選用第四范圍,0.0067/S。
3、方法B:應力速率控制方式,僅僅適用于拉伸試驗的彈性階段。
四、測控系統的評審:明確規定試驗機的控制系統必須滿足GB22066的要求。強度值導出數據的誤差不允許大于2MP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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